随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不少牛人或投资机构加入,股权也不断释放,如何一直保持创始人的绝对控制权,需要对员工持股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那种这种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倒底有什么特点,有什么好处呢?
简单来说,也就是成立一个有限合伙持股平台,这个平台作为公司的一个股东出现,其它所有持股员工都在这个平台下面。如果平台当中有员工离职或其它变化,但是作为股东整体是没有变化的,还是以这个平台作为股权,只是内部可以作一些变更。这样既保证了很多员工都能享有股权,同时也确保了公司以后在资本市场的规范性,因此现在不少公司都采用这种形式。为什么采用这种形式呢?
1、交税负担小。中国不向有限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是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合伙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轻于公司制企业。反观公司型持股平台,首先持股平台从母公司分配利润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员工个人如果要从持股平台分配利润,又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便形成了双重征税,高昂的税负将会为公司带来负担。因此,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就有很大的优势。
2、有限合伙企业型持股平台相当灵活。它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相对于公司组织更为松散,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入伙退出都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成立合伙企业型员工持股平台,所有入股的员工都签一份合伙协议,一旦离职或有其它行为,都可以私下按协议进行转股或代持等行为,完全在公司内部就可以解决。所以对于整个公司的经营来说有很大的主主性和灵活性。
3、公司创始人可以牢牢掌握控制权,中国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能参与企业管理。在构建员工持股平台时,让员工做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同时让母公司的创始人和其创始人名下的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从而控制整个有限合伙,然后通过有限合伙持有和控制母公司的部分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只享有经济收益,不能参与日常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所以控制权仍牢牢掌握在公司创始人的手中。
4、有利于公司股权稳定及资本上市计划。一个要IPO的公司必须有稳定的股权结构。持股人不能超过200人,但是如果有合伙企业作为持股载体,股权激励可以在合伙企业内部约定,这些员工的股份都可以装有限合伙企业平台中,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
所以,当你在设计股权的时候,就不要来一个人,就分一点股份给他,让他在工商上变更成为股东之一,这样越往后股份就越来越分散了,可能会出现十几个股东。你就要成立有限合伙企业(50人以内),把这些人的股份全装到这个有限合伙企业平台当中,这样股权就相当简法洁、清晰了。各位是否明白了?如果不明白,可以与我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