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创项目,刚开始很多信息不确定,也不对称,所以拍脑袋就把股权分配出去了,结果过了一段时间,发现股东付出与回报不对等,这就会引发矛盾,如何及时纠偏这种股份比例,需要约定这些股权在约定时间内逐步成熟才能兑现,已成熟部分的股权可以行使股东权利,没有成熟的股东如果离职,可以由公司无偿收回。
常见的成熟条件设置以下四种
1按照工作时间设置成熟条件
比如约定成熟期为四年,每年成熟25%;也可以在约定的四年内,第一年成熟10%、第二年成熟20%,第三年成熟30%,第四年成熟40%
2 按照项目进度设置成熟条件
比如针对公司的技术开发人员,完成产品的设计工作可成熟10%的股权,完成产品的研发并制作出样品可成熟20%,当产品上市后可成熟30%,产品的质保期内无召回或验证缺陷问题的可成熟最后40%
3 按照融资进度设置成熟条件
公司完成A轮融资可成熟40%,完成B轮融资可成熟30%,完成C轮融资可成熟30%;或者融资1000万可成熟40%,融资3000万可成熟30%,融资5000万可成熟30%
4 按照项目业绩设置成熟条件
就是确定持股人的业绩目标,当根据考核规则达成此目标时,股权就一次性或分期兑现
各位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