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武是一位化妆品公司的创始人,找了一个技术合伙人李清仪,按75%:25%的股权比例分配,承诺公司销售达到2000万时,公司再奖李清仪5%的分红。
公司发展迅速,还有投资人都想投这家公司,但王总并没有按事先的承诺进行股权调整和分红,李清仪带着核心配方技术离开了公司,公司受到致命打击,投资人也不投了。
如何对技术合伙人进行利益分配,以下几点要注意。
1. 设定动态股权调整机制
也就是将股权比例与分红机制与合伙人的贡献挂钩。技术合伙人无非有早期参与,后期不参与;早期有贡献,后期没贡献;早期贡献大,后期贡献小;早期适合,后期不适合等四种情况,创始人可以与技术合伙人成立代持预留股权的平台。
(1)在股东合作协议中确认预留股权的比例,份额多少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设定。预留的股权可找人代持,等到将来需要要调整时,代持者需要将代持部分转让。但是,代持的股权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
(2)因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可以认缴的,也就是成立新公司不认缴,但是将来需要认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同时搭建一个持股平台,也就是设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来代持预留股权。
2. 动态评估技术合伙人的贡献值
(1)评估作价,是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出资人的技术成果价值进行确定的作价方式。
(2)协商作价,是指出资人不经过专业评估,而是自行商定入股技术的作价金额的一种方式。
(3)评估作价与协商作价相互结合,这是最合理的方式,在专业评估的基础上再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价格,有利于双方的合作。
3.一定要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
(1)明确入股的方式,其方式有两种:一是技术入伙人和资金方共同研制、开发新产品;二是以技术方现成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出资;
(2)是明确入股的是一项技术的使用权还是所有权,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如果只是使用权,技术合伙人随时可以把技术转让给他人使用。
(3)签署保密协议。技术的最大价值是独有的创造性,具备知识产权,而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又是极为困难的,所以一定要签好保密协议,否则一不小心辛苦做出来的产品却给别人做了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