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批集中对股权激励对象集中授权的前提下,授权日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授权日应当是工作日,在非工作日授权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2.授权日与企业考核日期相适应,最好在考核日期之后或者之前。
3.授权日与企业战略目标的起始日相一致,这样会使企业的战略目标与股权激励计划在时间的安排上相对应。
在对具体激励对象滚动性地授予股权激励标的的前提下,可以防止激励对象到期一次性套现获利出局,同时又可以使得股权激励对象不时地获得股权激励的收益,从而形成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在此种激励模式下,具体授权日的确定可以参考以下日期:
1.激励对象受聘日。当激励对象被聘为公司的董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时,董事会如果认为有必要向受聘人授予股权激励的,受聘日即可以作为授权日,从一开始就将新聘 员工纳入股权激励计划。
2.激励对象确定晋升之日。激励对象的晋升,说明了激励对象对公司而言更具有重要性,在激励对象确定晋升之日即将激励对象纳入激励范围,予以股权激励标的。这是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长期激励,也使得激励对象的命运与公司的命运更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